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克格勃间谍在中国

1999-01-16 来源:生活时报  我有话说

1956年8月下旬的一个星期天,发生了一件令帕拉赫诺科夫无论如何也意想不到的事。24年后,帕拉赫诺科夫在他所写的法语文章中叙述了这件事——

那时,我的女翻译拉丽萨·切列德尼钦科(她和我一样,在莫斯科也有配偶)已经成了我的情妇,在我晚上不工作的日子里,她常常会出奇不意地来到我独居的卧室。我们一起唱歌、喝酒、亲吻、作爱,但她从来不在我的卧室里过夜。当时我没为此而深思,实际上这是她诬陷我的一种策略——中国方面的卫兵的如实叙述(指不过夜),将成为她后来否认早已是我情妇的参考证言。

那天,是一个凉爽的周末之夜。8点钟过后,拉丽萨来了。她穿着袒胸短袖衫,露出半个高耸雪白的胸脯,短裙子下面的两条壮实的长腿上没套袜子,显得很性感。拉丽萨进门后,搂抱着我的脖子,一边吻我,一边娇声问:

“亲爱的教授,我们应当怎样度过这个愉快的周末之夜?”

我回答:“拉丽萨,由您决定吧。”

她说:“我想,酒是少不了的吧!”

我们开始喝酒,一边喝一边谈话、唱歌。大约过了一个半小时,拉丽萨说有点热,就脱下了衣服,并要我也脱去衣服。裸体喝酒是我们所喜欢的一种狂欢形式,同时也是作爱的序幕。

我没有想到,欢乐的序幕的后面是痛苦的正剧。我们喝着酒,互相抚摸着,终于要开始作爱了。没想到,当我刚压到她身上的时候,她突然用中国话大叫“救命”!

房门被撞开了,隔壁的苏联专家冲了进来;接着,中国卫兵也来了。拉丽萨一丝不挂地站在地下,指着我大叫:“强奸犯!”

……

帕拉赫诺科夫有口难辩,被女翻译诬为“强奸犯”。根据当时苏联和中国的有关协议规定,援华苏联专家在中国境内犯刑事罪行,如受害客体是中国公民或侨居中国的外国人(含苏联),案件由中国司法机关审理;如受害者是援华专家组的,则将案犯遣返回国,由苏联司法机关审理。帕拉赫诺科夫的“案情”适合后一条,他于次日即被苏联驻华大使馆派人送回国去。

莫斯科刑事侦察局负责“侦查”该案,认定帕拉赫诺科夫“强奸”了拉丽萨。接着,检察院和法院也如此认定,最后,帕拉赫诺科夫被判刑5年,送往劳改营服苦役。

1958年,上海也发生过一起苏联专家制造的案件,这是一起真正的刑事案件,一起百分之百的故意杀人案。被船舶专家叶夫根尼·尼古拉耶维奇·米隆基涅杀死的,是40岁的克格勃间谍叶罗德隆维奇。这起案件中,也有一名漂亮的苏联女性,不过她不是克格勃女间谍,也是一位受害者。

叶夫根尼·尼古拉耶维奇·米隆基涅,苏联哈萨克共和国伏龙芝市人。1956年1月,叶夫根尼作为苏联红军海军援华专家组的成员,来到上海,在一家规模甚大的保密工厂作船舶设计方面的技术指导工作。

和叶夫根尼同时到这家保密厂工作的,还有女专家娜佳·切列德尼钦科。娜佳是机械专家,专攻舰艇动力机械,曾参与过苏联第一艘潜艇的设计工作。娜佳和叶夫根尼同岁,是一个高挑身材、金发碧眼的漂亮女郎。两人在国内都无配偶,也没恋爱对象。来上海后在日常工作接触中,他们渐渐由不相识到相识,又由相识到产生了感情,于是开始恋爱了。(待续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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